太阳成集团护理学院关于段粒芝等3名员工退学处理的意见
作者:护理系管理员 时间:2018-12-18 点击数:
根据《太阳成集团员工手册》员工管理第30条关于员工退学的规定,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,一致同意学校给予段粒芝、王晴、张文静等三名员工退学处理的意见。
段粒芝,女,护理学院12级1272班高护员工;张文静,女,护理学院15级专升本1514班员工;王晴,女,护理学院14级1412班专科员工。其中,段粒芝、张文静两位同学违反了《太阳成集团员工管理规定》((修订)西医发[2017]125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二条: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”的规定,王晴同学违反了第三章第五节第四条:“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”的规定,对以上三名同学均建议给予退学处理。
特此公示。